南财智讯11月24日电,东江环保公告,全资子公司厦门绿洲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厦门绿洲于2015年9月-10月期间向个人销售方收购旧家电,取得第三方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50份,认证抵扣税额3,855,625.86元,列支主营业务成本22,680,152.75元,造成少缴税款的后果已构成偷税;对厦门绿洲偷税的行为处所偷税款0.5倍的罚款,合计202.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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